武汉戏剧家协会
武汉戏剧家协会第三届主席团简介
2008-01-31 10:09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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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戏剧家协会第三届主席团简介
主席:
赵瑞泰,男,1942年1月24日出生,大专学历,1971年12月26日加入中国共产党。70年代初从广州部队转业,原任武汉话剧院副院长,1999年底任武汉市创作研究中心主任。国家一级编剧,市管级优秀专家。
该同志主要从事戏剧、影视创作,如话剧《魏征》、《情系母亲河》、《春夏秋冬》、《母亲》等。《情》剧获文华奖、《春夏秋冬》获中宣部“五个一工程奖”。大型话剧剧《母亲》括了第七届中国戏剧节的所有奖项,并获得了中国禹戏剧奖——优秀编剧奖。电视剧《宋庆龄和她的姐妹们》获得电视飞天奖。
副主席:
肖肇中,男,1960年10月10日生,研究生学历。1982年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,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5年任武汉市文化局宣传部部长,2000年2月任武汉市文化局副局长。
李连壁:男,1949年6月5日出生。中专,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国级一级作曲。1963年从省戏校毕业后一直从事京剧音乐研究,多部京剧剧目作曲获全国奖,为安徽省京剧剧目《陈长庚》创作的音乐获得全国“五个一工程”奖。该同志对京剧音乐有所创新、突破,其中京歌“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”获全国一等奖。
罗慕磊,男,1943年3月出生,大学学历,国家一级编剧。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原市楚剧团副团长,1993年调市创作研究中心任编导。其主要作品楚剧《狱卒平冤》、楚剧《彩风博鸦》获文华奖、中宣部“五个一工程”奖。该同志创作的电视戏曲《清明过后》等曾获飞天奖。
刘复;男,1961年11月28日出生,大学本科,民盟盟员,国家一级舞美。1984年上海戏剧学院毕业后到武汉话剧院工作。曾为《情系母亲河》、《三峡魂》等多部话剧设计舞美,其《三峡魂》舞美设计获文华奖。该同志曾获中国话剧金狮奖。2000年4月任武汉话剧院常务副院长。翌年任院长。
周锦堂,男,1954年11月13日出生,大专,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国家一级演员。1997年任武汉话剧副院长。市管专家。曾主演知剧《春夏秋冬》,获中宣部“五个一工程”奖,主演小品《真假难辩》获文华奖,主演小品《三伏天》获话剧最佳演员表演奖金师奖。
胡和颜,女,1947年11月1日出生,中专,1985年7加入中国共产党,国家一级演员。1963年市艺校毕业后参加工作,任武汉剧院演员,师从汉剧表演艺术家陈伯华,曾主演汉剧《二度梅》、《状元媒》等,荣获国家梅花奖。1995年任武汉剧院艺委员会主任至今。
邱长元,男,1947年7月15日出生,大专,民盟盟员、市政协委员,国家一级导演。1963年市艺校毕业后到武汉楚剧团工作,对武汉的楚剧振兴有突出贡献,其编导的楚剧《穆桂英休夫》、《养命的儿子》和《你是一条狗》等,荣获国家多项大奖。《养命的儿子》获文华奖,“五个一工程”奖。该同志是市管级专家,1992年任副团长,1995年任武汉楚剧团团长。
冷佳华,女,1963年4月出生,大专,民革成员,九届市政协委员,国家二级演员。1987年从市艺校毕业到儿艺从事儿童剧表演,曾主演《明天启航》、《希望》、《赖宁》等多部儿童话剧表演,演上百场以上。其《明天启航》的主角表演获国家梅花奖,原任武汉儿童艺术剧院艺委员会主任。2001年任儿艺副院长。
吴大棠,男,1946年8月6日出生,中专,1970年10月另入中国共产党,主任记者。1965年市艺校毕生到武汉京剧团工作,1980年调长江日报社,后转入武汉晚报至今。他对戏曲研究颇深,曾策划多重大戏剧活动,促进了我市的戏剧繁荣。他曾任武汉晚报副刊主任、文艺部主任、1999年任报社工会主席、武汉晚报京剧基金会主任。
郑传寅,男,1946年11月8日出生,大学本科,197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1970年从武汉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。原任武汉大学文学院院长,1999年任武汉大学人文学院艺术系系主任。从事戏曲研究、评论工作多年,著有《中国戏曲文化概论》等多部专著。
秘书长
肖湘,男,1944年6月出生,中共党员。1963年秋参加工作,1984年武汉大学法律专业毕业,1990年底从市交委调入文联、专职戏剧工作、发表(公演)的戏剧、小品、诗歌、曲艺和文艺评论等作品近百万字。其代表作有:大型话剧,〈西出阳关〉,楚剧〈铁嫂的故事〉(与人合作)历史剧〈黛娘〉,电视剧〈突破〉,电视连续剧本〈青苹果红苹果〉(与人合作)等。搬上舞台银屏的小品〈抢渡〉等近30余个。
副秘书长:
龚泽生,男,汉族,生于1956年1月,中共党员,大专学历,市委党校研究生在读,现任武汉市群从艺术馆馆长。
龚泽生同志,1977年起从事文化工作,对群众文艺工作有执着的追求。自2002年7月担任艺术馆馆长以来,先后组织举办承办全市性各类大型群众文化活动50余场次,特别是江滩文化活动在社会上有较好的影响,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。由他主持组织辅导创作的戏曲小品〈爱的代价〉在参加全国第十一步拓展繁荣群众文化领域〉入选〈中国文化视野〉。
张宝莲,女,1957年4月出生,中镬党员,大专学历。1975年高中肄业考入武汉市越剧团任乐队小提琴演秦员,后改行丝弦乐(二胡、主胡)并参与作曲、配器,曾为越剧〈故嫂树〉〈何文秀〉等剧目作,曲并配器。1988年任武汉市越剧团工会主席,同年调入武汉市政文化局艺术处工作。2002年元月任武汉市文化局艺术处副处长,主要分管艺术创作、艺术人才培养工作等。在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,抓出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优秀创作项目,如〈同船过渡〉〈山水谣〉〈三峡魂〉〈春夏秋冬〉〈春雨沙沙〉等。多次参与全国、全省、全市的大型文艺活动和重大赛事活动,如第三届全国杂技比赛、第一至第五届中国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、全国话剧研讨会、全国曲杂木皮创作会等,有着丰富的办会及办活动的经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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